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盐、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
2、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注: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侧台、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设置乙级防火门、窗。
1、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2、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4、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1.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后,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2.应急照明控制器设计
系统内仅有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员值班的场所;系统内有多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主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控制器可设置在配电间等场所内。
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 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张家口消防培训内容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4/12/30 19:13:2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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